7月21日,该消息由北京知识产权局发布。最近,共享单车运营商杭州小木吉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申请将独特的柠檬绿和白色组合作为特定地点的颜色商标注册。该局驳回了该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行政案件,以审查涉及指定地点的彩色商标的一系列商标申请。案情简介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杭州小木吉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图形商标第32639831号(简称有争议商标)是青色和白色的配色商标,它清楚地表明了颜色的位置。 。该案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有争议的商标在自行车,广告服务和其他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后已获得商标的鲜明特征。因此,有争议的商标在商品复审中缺乏鲜明的特征,构成了第十一条(简称商标法)第(三)项所述的情形,驳回其复审申请。杭州小无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起诉:1.争议商标具有很强的固有鲜明性,不属于《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其他缺乏鲜明特征”。 。 2.作为“绿色橙色自行车”的指定配色方案,有争议的商标已由原告及其关联公司广泛使用和推广,并在行业和市场上享有很高的声誉,并与之建立了联系。原告及其附属公司。稳定的对应关系。 3.作为原告“绿色橙色自行车”的指定配色方案,有争议的商标在市场上获得了很高的知名度和公众认可,并且有必要和紧迫性获得商标注册。可以理解,作为非传统商标,彩色商标在实践中难以识别。北京知识产权局表示,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就彩色商标的独特性认定标准以及争议商标是否具有商标应具有的独特性,进行了充分的证明,质证和辩论。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