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时间12月10日,欧盟将在下周宣布该法规草案,表明欧盟将要求Facebook,亚马逊和其他“超大型”企业加入欧盟。科技公司在监管互联网方面承担更大的责任,否则它们将遭受高达6%的年营业额的损失。美好的。法规草案显示,大型科技公司将必须审查第三方供应商,例如在亚马逊上销售产品的供应商,并与当局和研究人员共享有关他们如何审查非法内容的数据。大型在线平台将不得不让用户知道他们正在以“清晰和可理解的方式,实时地”观看广告。从而确保更大的广告透明度。还必须告知消费者广告的发布者以获取广告的“有意义的信息”。知道为什么广告会锁定它们的主要参数。欧盟监管机构首次定义了“超大型平台”:拥有超过4500万用户或相当于欧盟人口10%的用户的公司。欧盟将这些公司作为目标公司,因为它们对美国公司具有“不成比例的影响力”。在欧盟互联网用户上。 “现在,非常大的平台在放大和塑造在线信息流方面发挥了系统性作用,影响了大多数欧盟公民。”法规草案显示。该草案指出,大型平台(主要在美国)必须指定一个或多个“平台”。合规官,以确保他们遵守新的《数字服务法》。根据违规的严重程度,持续时间和重复发生,未能遵守的公司将面临上一财政年度年营业额最高6%的罚款。欧盟正在对其互联网法规进行20年来的首次重大改革,以处理各种问题,从禁止在线内容时在线平台应承担的责任级别到如何遏制其不断增长的市场力量。此机密文件显示,大型在线平台是最多用户访问的地方,可能会造成最严重的危害。 “因此,这些超大型在线平台应根据其社会影响力和财务资源承担最高的尽职调查义务标准。”